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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动态 ►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 生态环境部:公开第三批 CCER 方法学征求意见通知
- 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召开光伏产业座谈会
- 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前海管理局:发布由中国建研院和香港建筑环保评估协会共同主编的《前海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国外动态 ►
- 美国、欧盟:发布联合声明,宣布就《对等、公平和平衡贸易协议框架》达成一致
- 欧盟: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与欧洲环境署(EEA)签署谅解备忘录
- 新加坡、泰国:根据《巴黎协定》第 6 条签署碳信用合作实施协议
- 菲律宾:即将推出能源行业碳信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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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P:发布《2025 年环境披露收益报告》
1►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8 月 25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目前,我国已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行强制减排责任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为推动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主要提出以下内容。
(图片来自 中央人民政府 官网)
意见明确主要目标,到 2027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到 2030 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意见围绕多个维度提出全国碳市场建设指导。在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方面,需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完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在积极发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方面,需加快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积极推动核证自愿减排量应用。在着力提升碳市场活力方面,需丰富交易产品,扩展交易主体,加强市场交易监管。在全面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方面,需完善管理体制和支撑体系,加强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管理,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在加强组织实施保障方面,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法规支撑,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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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通过明确 2027 年和 2030 年两个关键时间节点,精准对接我国可持续披露体系的建设进程,体现了政策协同性与战略前瞻性。2027 年目标的设定为“十五五”规划提供了中期抓手,而 2030 年节点则直接呼应“碳达峰”承诺,形成成“3060”双碳目标的阶段性支撑。此举不仅强化了全国碳市场的制度刚性,更通过时间轴量化管理,推动市场主体加速绿色转型。
2►生态环境部:公开第三批 CCER 方法学征求意见通知 近日,生态环境部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纯农林生物质并网发电、热电联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海上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陆上气田试气放喷气回收利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陆上油田低气量伴生气回收利用》4 项方法学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 8 月 31 日,旨在进一步完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项目方法学体系。
(图片来自 生态环境部 官网)
此次发布的第三批方法学,是继首批(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等)和第二批(公路隧道节能、煤矿瓦斯利用)之后,生态环境部在公开征集建议、遴选评估基础上编制的又一关键政策工具,重点聚焦生物质能源利用与油气甲烷回收领域,为新能源产业和传统能源绿色转型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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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 CCER 方法学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进一步拓展了自愿减排市场的覆盖范围,尤其加强对生物质发电、油气回收及产业链相关领域的支持。本批方法学延续“精品化”路线,技术设计更为精细、场景针对性更强,凸显出 CCER 市场正向技术复杂度高、减排潜力大但实施难度较大的领域倾斜。
3►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召开光伏产业座谈会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召开光伏产业座谈会,为进一步规范光伏产业竞争秩序。
(图片来自 工信部 官网)
会议要求,光伏产业各方要深刻认识规范竞争秩序对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共同推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强产业调控。强化光伏产业项目投资管理,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二是遏制低价无序竞争。健全价格监测和产品定价机制,打击低于成本价销售、虚假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规范产品质量。打击降低质量管控、虚标产品功率、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四是支持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倡导公平竞争、有序发展,强化技术创新引领,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行业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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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的召开标志着国家层面对光伏行业”内卷化”乱象的治理进入实质性阶段。此次会议通过多部门协同形成全链条治理合力,直指行业两大核心矛盾,一是全球供需严重错配引发的价格倒挂,二是低价竞争引发的行业性质量危机。会议提出的市场化法治化产能出清机制与全产业链价格监测体系,将有效遏制”赔本赚装机”等非理性竞争行为,推动行业从价格血拼向价值竞争转型。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
8 月 21 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 16 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图片来自 国家外汇管理局 官网)
试点政策主要针对境内非金融企业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且专项用于支持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相关规定条件的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允许这类项目更少占用企业全口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从而扩大投资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企业的跨境融资规模上限。同时相关外债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提升绿色外债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有利于吸引全球金融资源向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有序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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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政策的发布不仅拓宽了以往以境内为主的绿色融资渠道,推动国际绿色金融标准对接,还有望形成“绿色外债—绿色项目—碳市场”的联动机制,为绿色金融发展注入新动力,持续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助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5►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前海管理局:发布由中国建研院和香港建筑环保评估协会共同主编的《前海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8 月 20 日,由中国建研院和香港建筑环保评估协会共同主编的《前海绿色建筑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发布暨试点项目颁证签约仪式在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举行。《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前海管理局联合发布,是我国内地首部融合深港两地绿色建筑评价要求的技术标准,首创“一评双证”模式,打通内地企业赴香港及国际绿色金融市场融资的认证屏障,实现两地标准互认互通。
(图片来自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官网)
《标准》融合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和香港绿建环评标准(BEAM Plus),结合工程建设实践和相关法规要求,构建了覆盖新建及既有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绿色性能评估标准体系。《标准》的实施将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建筑标准与认证体系的协同发展,为前海合作区及深圳市规模化发展高效能绿色建筑提供示范引领,推动深港两地绿色建筑产业及绿色金融服务迈向国际化进程。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前海选取周大福金融大厦等 4 个标志性项目采用香港的绿建环评进行试点认证。这些项目在认证中均取得优异成绩,既为标准编制提供了可行性验证,也推动区内建筑项目与国际标准接轨,彰显前海领先的可持续发展实践。截至目前,已有 15 个建筑项目签署采用《前海绿色建筑评估标准》意向书,标准应用范围持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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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首创的“一评双证”机制,实现内地与香港标准互认,降低跨境建筑合规成本,加速绿色要素流动。通过融合两地体系,构建全生命周期评估体系,为前海及深圳绿色建筑发展提供标杆,推动区域与国际接轨。《标准》的实施将促进绿色建筑与金融协同,培育国际化市场,助力前海成为绿色高地,并通过香港辐射国际,提升我国绿色建筑标准输出能力与全球气候治理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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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欧盟:发布联合声明,宣布就《对等、公平和平衡贸易协议框架》达成一致
8 月 21 日,美国和欧盟发布联合声明,宣布就《对等、公平和平衡贸易协议框架》(以下简称《协议》)达成一致。《协议》包含 19 项要点,涵盖农产品、汽车、飞机等工业品、芯片半导体、能源、欧盟对美投资、放宽环境保护法规限制、网络安全协议、数字贸易壁垒等多方面内容。
(图片来自 欧盟委员会 官网)
联合声明称,《协议》体现了双方对公平、平衡和互利贸易及投资的承诺,涵盖关税减让、投资与采购、非关税壁垒和标准互认、环保和减少碳排放规则等方面的安排。在环境与气候变化议题上,欧盟委员会做出以下承诺,一是在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中,对美国中小企业提供额外豁免和灵活执行措施,包括提高小额豁免额度、简化申报流程等。二是确保《企业可持续性尽职调查指令》(CSDDD)和《企业可持续性报告指令》(CSRD)不会对跨大西洋贸易造成不当限制,拟减轻美国企业的行政负担,包括减少尽职调查频率(从每年一次改为每五年一次)、豁免气候转型计划要求等。三是承认美国生产的商品对全球森林砍伐风险微乎其微,承诺解决美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对《欧盟森林砍伐条例》(EUDR)的担忧,以避免对美欧贸易造成不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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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的发布加剧了全球贸易的“规则分裂”,导致美欧企业享受低合规成本,而中国等第三国企业则面临更严苛的碳足迹核算、供应链追溯等壁垒。未来,中国出海企业需加快实现第三方认证、全链条数据透明化、碳足迹核算等方式,以应对全球合规竞争,避免被市场边缘化。
2►欧盟: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与欧洲环境署(EEA)签署谅解备忘录
8 月 20 日,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与欧洲环境署(EEA)签署谅解备忘录,旨在加强双方在快速扩张的可持续金融领域的监管合作。该协议重点在于将环境数据更直接地纳入欧盟可持续金融框架,包括其监测与执行方式。
(图片来自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 官网)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享信息和技术专长,并支持联合培训和能力建设,协调各国监管机构与环境主管部门,致力于在分散的政策环境中实现更顺畅的跨境监管协作。同时,双方表示,这一合作将有助于避免工作重叠、提高效率,为应对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和污染等重大挑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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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球可持续金融的引领者,此次合作标志着欧盟从“分散监管”向“系统性治理”转型,通过环境与金融数据的深度融合,构建更透明的可持续金融市场。尽管协议强调跨境监管协同,但各国对环境数据的采集标准不一,未来可能面临执法一致性不足的潜在风险。
3► 新加坡、泰国:根据《巴黎协定》第 6 条签署碳信用合作实施协议
近日,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的第九届新加坡区域商业论坛(SRBF)期间,新加坡人力部长兼负责能源及科技事务部长陈诗龙博士,与泰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长乍勒姆猜・斯里翁,根据《巴黎协定》第 6 条签署了碳信用合作实施协议,亦是新加坡与东盟国家签署的首份实施协议。
(图片来自 新加坡贸易与工业部 官网)
实施协议中明确,获批的碳信用可用于多种用途,一是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在新加坡的国际碳信用(ICC)框架下,可用于抵消企业最高 5% 的应税排放量(需符合资格要求)。二是满足具有约束力的任务要求,如国家自主贡献(NDCs)以及其他国际减排目的,例如国际航空碳抵消与减排计划(CORSIA)的相关要求。另外,新加坡承诺将获批碳信用收益中 5% 的份额用于泰国的气候适应措施,包括可持续森林管理、防洪抗灾项目和水资源管理,并在首次发行时注销 2% 的碳信用以助力全球排放量净减少,注销碳信用不得出售、交易,也不得计入任何国家的排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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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东盟区域内首份此类双边协议,此举不仅为高质量碳信用项目开发提供了规范化框架,更通过创新性的收益分配机制,提升了区域碳市场的环境完整性。新加坡作为区域碳交易枢纽,为泰国吸引气候融资并强化其低碳转型路径提供了实质性支撑,对东盟国家未来构建互联互通的碳市场网络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4► 菲律宾:即将推出能源行业碳信用政策
近日,菲律宾能源部召开公开咨询会议,宣布即将推出能源领域碳信用政策,包含能源行业碳信用的发放、管理和监测指导方针,帮助该国对接快速增长的全球碳市场,同时加速清洁能源转型。该政策详细概述了碳信用额的产生与交易规则,确保与《巴黎协定》目标保持一致,并通过激励机制吸引私营资本投资可再生能源和减排项目。
(图片来自 Philippine Information Agency 官网)
政策将遵循 2024 年菲律宾与新加坡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根据《巴黎协定》第 6 条就碳排放额度进行合作,从而实现跨境减排合作。菲律宾能源部表示,新的碳信用政策是对菲律宾《2023-2050 年能源计划》的补充,为其进入国际自愿碳市场、加速清洁电力转型提供制度抓手与投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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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菲律宾能源部推出的碳信用政策,充分展现了发展中国家通过市场化机制推动能源转型的创新路径。其与《巴黎协定》第 6 条机制的深度衔接,不仅为东南亚跨境碳市场合作提供可复制的制度范式,更通过菲律宾与新加坡合作框架,为区域碳定价机制互联提供了关键支点。
5► CDP:发布《2025 年环境披露收益报》
近日,CDP(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发布其《2025 年环境披露收益报告》,旨在分析企业披露环境风险、影响和机会获得的回报,鼓励企业基于CDP问卷披露。
(图片来自 CDP 官网)
CDP 认为环境风险是一种金融风险,如果企业忽视环境风险,2050 年产生的经济损失将达到 38 万亿美元,占全球 GDP 的三分之一以上。目前占全球总市值三分之二的企业已经基于 CDP 问卷披露信息,获得环境披露收益。CDP 研究显示,在气候风险方面投入 1 美元会带来最高 21 美元的回报。所有行业在气候风险方面的投资都会产生正收益,而环境风险导致的金融风险是成本的 13 倍(平均数据)。从收入一致性分析,气候变化、森林与水资源披露和企业收入的一致性比例分别为 15%、13% 和 12%。在环境风险产生的金融影响方面,气候变化、森林和水资源的金融风险为 10.45 万亿美元、1.31 万亿美元和 1.43 万亿美元。解决这些风险的成本分别为 4.08 万亿美元、227 亿美元和 87 亿美元。相比之下,森林和水资源披露产生的收益更加明显,然而超过一半的企业并没有在这两个领域开展环境友好型业务。
为帮助企业提升气候韧性,CDP 报告中指出,企业在环境披露方面可以采用情景分析、内部定价及转型计划作为企业进行决策制定的有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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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的发布印证了环境风险与财务绩效的深度绑定,其核心价值在于量化了“绿色投入-经济回报”的正向循环逻辑。通过量化数据,颠覆了传统认知中环保成本高昂的偏见,将环境管理从“合规负担”重塑为“战略杠杆”。

